泾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泾县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小额贷款经营资格的请示》(财金〔2022〕69号)收悉,现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取消泾县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皖金审〔2022〕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你局接到函后,请抓紧督促该公司完成清算等各项后续工作后,及时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或依法依规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后存续经营。
附件:《关于同意取消泾县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