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3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均与去年同期持平,未发生较大事故。
一是持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安委会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气候特点,以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文化旅游、建筑施工等领域为重点,累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200余处,处罚款150余万元。
二是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安委会、市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实地抽查重点企业、消防重点单位、森林经营主体,促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整改问题隐患。
三是分级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委办组织成立三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开发园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部署开展等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抽查生产经营单位50余家,督促整改隐患160余处。
四是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消防方面:针对宁国市“3.7”亡人火灾事故,部署做好“小火亡人”多发场所防控等工作,并成立四个消防安全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方面: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方面:开展全厂装置设备设施、带压管道、有毒及易燃易爆管道等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打“卡子”运行专项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17处。工贸方面:深刻汲取马鞍山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3.10”有限空间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有限空间场所辨识及安全检查工作,推进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城镇燃气方面:持续推进餐饮等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其他行业领域均结合各自实际做好监管检查工作。
下一步,将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加强风险研判和统筹协调,推深做实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持续做好清明、“五一”、汛期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