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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6 08:47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震慑和警示教育,指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筑牢安全底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3起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执法案例。

        案例一

        20225月,蚌埠市五河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某小区一楼门面房内储存有大量医用氧气瓶执法人员对举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五河县小区居民楼一楼一房间内,储存乙炔钢瓶57瓶,其中33瓶为实瓶;氩气钢瓶108瓶,其中10瓶为实瓶;氮气钢瓶32瓶,其中13瓶为实瓶;二氧化碳钢瓶96瓶都为空瓶;氧气钢瓶71瓶都是空瓶;医用氧气钢瓶103瓶,其中32实瓶;液化石油气:规格14公斤的有实瓶14瓶,规格40公斤的实瓶3瓶,空瓶1瓶。

        经进一步调查,该涉事当事人未办理有关证照,且场地不具备存放危化品的安全条件,涉嫌危险作业罪。经现场勘查,涉事地点所在小区13层建筑,四个单元有住户约144具有发生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执法人员当即对涉嫌非法储存的乙炔、氮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查封扣押,转运至专用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同时委托检测机构对现场查扣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了《技术鉴定意见书》。随后,县应急局与检察院、公安局积极对接,将该案有关线索材料移交至县公安局,目前县公安局已对有关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案例二

        20228合肥市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巢湖市公安局在辖区内检查发现,汪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租赁不符合安全规范场所,私自设立加油站,购买储存危险化学品,利用改装的油罐车及铁桶在公共道路以及工地上销售汽油。巢湖市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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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委托检测机构对采集的疑似汽油证据样品进行检测,并主动与巢湖市公安局进行对接。巢湖市公安局对涉事者汪磊等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立案侦查202210,巢湖市公安局向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三

        马鞍山市花山公安分局在办理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件时,发现张某涉嫌购买伪造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使用该假证从事特种作业,并于20225月将该线索移交至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认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并结合《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0版)》,对张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挖掘线索,会同马鞍山市人社部门对涉嫌购买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600余人及其工作单位逐一调查核实,并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经多部门联动协作,20225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一案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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