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局,宣城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灾害天气以及洪水、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增多,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129号,以下简称《通知》)层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迅速部署落实
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通知》排查重点内容及省厅工作提示要求,针对汛期、高温、暴雨、强风等极端天气多发的季节特点,立即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整治要求做到“五落实”。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控,做到妥善处理,确保安全。
二、强化督查检查
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管、明查暗访、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统筹开展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当前时段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维修作业的高峰期,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有关检维修、特殊作业管理的规定,落实检维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结束阶段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应急值守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应急值班值守,督促有关企业坚持24小时企业负责人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将雷雨、大风等信息传达到带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
附件:1.《省应急厅关于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精神的工作提示》
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