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汤** | 浏览量 | 5251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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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灾后房屋破损补偿 | ||||||
信件内容 | 咨询:因房屋遭受雷电大风天气,村里那套房有大面积破损,请问贵局有没有相对应的补偿政策? | ||||||
来信时间 | 2021-09-09 16:21:41 |
回复时间 | 2021-09-09 16:3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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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应急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9-09 16:30:1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9-10 09:3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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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应急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关于因自然灾害直接原因导致农村群众住房受损,我局救灾方面目前现有政策如下: 1.农房保险理赔。我市除郎溪县外,均纳入农房保险理赔范围,因自然灾害的直接原因(含火灾)导致农村群众住房倒塌受损的,可申请保险理赔。群众通过拨打承保保险公司的出险电话报案理赔:宣州区、绩溪县(国元保险承保,电话:96999),宁国市、广德市(中国人保承保,电话:95518),泾县、旌德县(中国人寿承保,电话:4008695519)。或者通过村镇应急站所工作人员向承保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后按标准确定理赔金额。需注意的是,农房保险保的是农户在农村居住的个人现住房,若群众有多处房屋则只能保一处,生产性、经营性房屋或长期不居住、杂物间等不在保险标的内。 2.倒房重建(修缮)补助。符合重建(修缮)条件的,当年内完成重建(维修),可申请倒房重建(损房修缮)补助,具体工作流程是“户报,村评,乡审,县定”。需指出的是,此补助是对群众因灾重建(修缮)的政策扶持,群众当年不建(修)不补,重建(修缮)不跨年度安排。农村群众个人可通过村委会,乡镇应急站所落实相关工作。 以上是针对我局应急救灾方面的救助政策,其他如有涉及到农村危房改造、行滞洪区补偿等相关政策由住建、水利等部门解释并负责落实。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