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4248.3万元(不含广德,下同),其中中央下达2909.6万元,县级配套1338.7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奖补资金137.27万元,其中中央下达130.8万元,县级配套6.47万元。
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全年实际支出4248.3万元,主要用于校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新建幼儿园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等。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全年实际发放补助资金137.27万元,资助幼儿1436人。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县两级财政及时将资金足额拨付到各级各类幼儿园,并要求各项目幼儿园按照申报的资金用途合理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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